關于印發《農工黨湖南省第八屆委員會委員履職考核辦法》的通知
文章來源: 作者: 時間:2017-08-28關于印發《農工黨湖南省第八屆委員會委員履職考核辦法》的通知
省委各委員:
《農工黨湖南省第八屆委員會委員履職考核辦法》已經農工黨湖南省第八屆委員會第三次主委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國農工民主黨湖南省委員會
2017年8月18日
農工黨湖南省第八屆委員會委員履職考核辦法
(2017年8月11日農工黨湖南省第八屆委員會第三次主委會議通過)
為加強農工黨自身建設,發揮農工黨湖南省第八屆委員會全體委員(以下簡稱委員)履職盡責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省委整體工作水平,促進農工黨為建設富饒美麗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貢獻,特制定《農工黨湖南省第八屆委員會委員履職考核辦法》。
第一條 委員應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信念,模范遵守《中國農工民主黨章程》,自覺維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經得起各種政治風浪的考驗。
第二條 委員應求真務實、以身作則、不斷進取,認真履行參政議政、民主監督、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黨協商和社會服務職責,不斷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積極參加省委召集的會議和活動。
第三條 委員應切實加強所在地方組織或基層組織的自身建設。其中主委班子成員應按照《農工黨湖南省第八屆委員會主委班子成員及省委機關處室聯系基層和各專委會方案》(農工湘發〔2017〕9號),組織相關處室聯系相關的地方組織、基層組織和專委會工作。
第四條 委員每年的基本履職任務是:
1、向省委提交調研報告1篇;
2、向省委提交社情民意信息1篇;
3、向省委提交多黨合作方針政策學習心得或理論研究文章1篇;
4、參加農工黨社會服務活動1次;
5、發展有代表性的黨員1名;
6、聯系相關的地方組織、基層組織工作1次;
7、聯系相關的專門委員會工作1次。
其中委員每年應完成以上1-5項中至少任意2項工作;常委應完成以上1-5項中至少任意3項工作;主委班子成員應完成以上1-5項中至少任意3項及第6、7項工作。
第五條 委員應在每年底以前向省委報送《農工黨湖南省第八屆委員會委員履職情況統計表》(見附件),省委根據機關各處室日常相關工作記錄匯總報省委主委會審查后,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
完成履職工作任務的情況將作為考評委員的重要依據。
第六條 委員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會議和活動的,應履行請假手續,經同意后方可準假。
如果委員第一次未經準假缺席省委召開的會議或省委組織的活動,由省委相關負責人提醒該委員避免再次缺席會議和活動。
第七條 無正當理由,一年內委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省委主委或主委委托的省委領導進行談話:
1、未經準假,缺席省委召集的會議和活動2次及以上的;
2、沒有完成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基本履職任務的。
第八條 無正當理由,一年內委員有本辦法第七條全部情況的,或者屆內累計三年有本辦法第七條情況之一的,不繼續提名任下一屆省委委員。
第九條 農工黨湖南省第八屆監督委員會負責委員履職情況的管理工作。
第十條 本辦法自2017年開始施行。
附件:農工黨湖南省第八屆委員會委員履職情況統計表
附件:
農工黨湖南省第八屆委員會委員履職情況統計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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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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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內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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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調研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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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社會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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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有代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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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相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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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相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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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省委 |
名 稱 |
缺席次數 |
名 稱 |
缺席次數 |
名 稱 |
缺席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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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委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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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委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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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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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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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委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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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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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評定 |
(簽名) 年 月 日 |
省委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