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協會書面發言:深化醫改 創新機制 推動我省農村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文章來源: 作者:admin 時間:2012-07-07
大力發展農村衛生事業,提高農民健康水平,對于振興農業經濟、改善農民生活、維護農村社會穩定,都具有重要意義。
2011年,在湖南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省委、省政府把衛生事業作為重大民生工程,深入推進農村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力爭讓老百姓就近就醫,方便就醫,做到看病不再貴,健康有保障。
一是全面普及新農合制度。2011年新農合參合率達到97.24%,各級財政對新農合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新農合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到68.38%。
二是全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基本藥物制度全面實施后,藥品價格平均下降50.26%,門診次均藥品費用平均下降40.26%,住院次均藥品費用平均下降44.29%。
三是穩步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國家十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已有序開展。
四是不斷完善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鄉鎮衛生院普遍得到維修改造,部分村衛生室建設得到加強,鄉村基本醫療設備得到配備。
盡管我省的農村醫療衛生服務條件有了較大改善,保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問題卻依然不少,主要體現在三個“普遍”上:
第一,鄉村醫療機構基礎設施普遍較差。全省近67%的鄉鎮衛生院的房屋陳舊、業務用房逼仄、功能不全凸顯;村衛生室主要由鄉村醫生個體承辦,村醫私房既是診室,又是生活用房,空間狹小,條件簡陋,衛生狀況差。隨著新農合制度的全面覆蓋,以及農民群眾不斷增長的健康需求,現有鄉村醫療機構已經難以滿足當地群眾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第二,鄉村醫療機構專業技術人員普遍較缺。目前在解決鄉鎮衛生院編制的情況下,農村醫療機構引進和留住人才依然較難。究其原因主要有二點:一是職工住宿條件差甚至無住房。全省2390所鄉鎮衛生院中,約有41.8% 的鄉鎮衛生院沒有專用職工住房;全省鄉鎮衛生院7萬多名職工中,約有51.4%的職工沒有解決住房問題。二是衛生院職工待遇無保障。當前,全省鄉鎮衛生院正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并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由于取消藥品價格加成后的補償機制尚未建立,僅靠地方財政很難補償到位,導致部分鄉鎮衛生院運轉困難,衛生院職工待遇尤其是骨干醫務人員待遇有所減少且不穩定。
第三,鄉鎮衛生院債務包袱普遍較重。在前階段建設中,鄉鎮衛生院建設負債14.4億元,全省95%的衛生院都有負債,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鄉鎮衛生院已經沒有償還債務的能力,債務在制約鄉鎮衛生院正常運轉的同時,也制藥著鄉鎮衛生院功能的發揮、服務的提供。
當前正值推進醫療改革的關鍵時期,抓住醫療改革契機,大力發展農村衛生事業關鍵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在強化政府責任意識方面下功夫,搭建基層加速發展平臺。各級政府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站在全局的高度研究農民健康問題,保障農村經濟社會與農村醫療衛生的協調發展,要對下級政府開展農村醫療衛生工作專項督查,尤其要建立起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長效的補償機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鄉鎮衛生院債務,保證鄉村醫療衛生機構的正常運轉,從而保證農民群眾的就近就醫需求。
二是在加大投入方面求突破,完善鄉村醫療機構基礎建設。農村醫療衛生服務僅依靠市場機制難以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無法最大限度地增進社會福利。首先應優化財政支出資金來源,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其次,應優化財政投入結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政府要加大農村醫療衛生財政投入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進一步加大財政對鄉鎮和村級醫療衛生機構的投入力度,加強鄉鎮衛生院業務用房建設和村衛生室建設,使農民群眾有一個好的就近就醫的環境和條件。
三是在發展規劃方面出新招,加強農村衛生人才隊伍建設。首先對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中符合條件的無學歷人員,讓其通過一定時期的正規學習,取得國家承認的醫學學歷后,允許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其次健全衛生人員下農村機制。鼓勵城鎮醫療機構衛生人員和醫學院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衛生機構工作,有關部門在職稱晉升、工資待遇,解決住房等方面給予特殊優惠政策;進一步加強公轉房建設、解決鄉村醫生待遇和養老保險等綜合措施,提高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人員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穩定現有人才隊伍。
四是在城鄉幫扶模式方面做文章,加大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力度。比如每年定期選派人員到鄉鎮衛生院進行掛職鍛煉,富余人員定向分流等等。
五是在綜合手段方面出實效,實現農村衛生監督網絡全覆蓋。現有的衛生監督網絡只管了城市,鄉村兩級基本是空白,“末梢缺血”成為危害農民健康和安全的隱患。2011年國家將人均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從15元提高到25 元,并明確將衛生監督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范疇,部署建立農村衛生監督網絡。我省要采用綜合手段,實現衛生監督城鄉全覆蓋,消除過去存在的衛生監督死角和盲區,為農民群眾健康“站崗放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