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慧霞委員〕完善公立醫院實行零加成藥品制度的建議
文章來源: 作者: 時間:2017-01-162017年湖南省兩會上,省政協常委劉慧霞向大會提交《完善公立醫院實行零加成藥品制度的建議》:
從2016年元月一日開始,全國公立醫院推行了藥品零加成制度,已經實行了一年時間,實際上實行的是一種負差價的藥品銷售,存在諸多亟待改善的地方。
一、藥品零差價政策出臺的背景及不完善之處
醫改之前,醫院購進、銷售藥品允許在購進價的基礎上上浮15%進行銷售,即15%的加成率。從去年實行藥品零差價銷售(零加成)后即藥品的購進價與醫院的銷售價相同。而國家同時推出了8+1+1的補償政策,即80%藥品損失的利潤由增加診療費(掛號費、護理、手術等)補償;10%通過醫院加強經濟運行管理、提高效益補償,而剩下的10%由地方財政補貼。以一家湖南省最大的公立醫院這種模式運行一年后的情況來看,通過這種補償的方式遠遠沒有達到基本持平的程度:1、診療費只補償了利潤損失的50%,而地方財政因為該醫院屬于衛生部屬醫院而不予補償,一年下來損失達到兩億元人民幣。2、因為該政策的出臺沒有考慮到藥品從廠家到醫院銷售過程中還有諸多的其他影響因素:比如藥品運輸費用、運輸中的損耗、醫院藥品發放和采購人員的收入來源、醫院藥品的放置保存房屋、水電、人力等費用。實際上是一種負數的藥品銷售狀態,是公立醫院的正常運轉造成了相當大的不良影響。
二、對于以上情況提出如下建議:
1、政府一方面應兌現補償10%的相關承諾,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大對醫院的投入,以便保證醫改政策的繼續深入和落實。
2、建議政府制定相關政策時征求懂得醫院的藥品管理的專家和業務型干部,將以上各種客觀的因素考慮進去,制定合理的政策。
3、從源頭上查找藥品價格虛高的原因,價格的指定是醫院以外的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所決定的。
4、政府在提高診療費等方面進一步給予相對應的政策支持,是醫院能夠得以正常運轉。
5、增設藥事服務費項目,用于補償向患者提供藥品處方服務的合理成本,如處方調配費、咨詢審查經費、單劑量分包成本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