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省政協全會省委集體提案〕關于妥善解決我省鄉村醫生養老補助問題的建議
文章來源:參政議政處 作者: 時間:2014-04-04鄉村醫生自上個世紀50年代扎根農村,為廣大農民提供基礎醫療服務,為解決廣大農民基本醫療問題立下了汗馬功勞。迄今,鄉村醫生仍是農村基層衛生保健體系的核心構成要素。但鄉村醫生面臨身份不明、收入低等諸多問題,其中尤以養老問題最為突出。近年來,鄉村醫生尤其是老年鄉村醫生,因要求解決養老補助而上訪的情況“愈演愈烈”,已成危及社會穩定因素:
1、上訪間隔越來越短。鄉村醫生來省衛生廳上訪,從以前的每月2-3次發展到目前的平均每星期2-3次。
2、上訪人次越來越多。鄉村醫生上訪少則1人,多則數十人,且大多鄉村醫生采取結伴上訪的形式,每次上訪3-4人、5-7人不等。今年上半年,就有3次集體上訪,每次上訪人數達30多人。去年下半年,還發生了200多人同時集體到省政府越級上訪的情況。
3、上訪訴求越來越明確。目前鄉村醫生上訪主要是針對養老補助問題,有時一人上訪,數十人簽名,都是要求解決老有所養問題。鄉村醫生(赤腳醫生)認為,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同為村級公共服務的人員,民辦教師大部分已轉為公辦教師,60歲后待遇相差巨大,民辦轉公辦的教師已按月領到退休金安享晚年?;蛘邚氖聨啄昊蚴畮啄甑拇逯晌刹?span lang="EN-US">60歲以后也有一定補助。但作為鄉村醫生,盡管處于“半農半醫”,叫法上是“有一定技術的農民”,但在長期從事醫療衛生服務的過程中,基本上荒廢了農活技術,一旦年老退出村衛生室崗位,若無相關待遇保障,生活將陷入困境。
4、上訪層級越來越高。以前,鄉村醫生主要集中在省、市、縣級衛生行政部門上訪。目前,鄉村醫生動輒到省政府、國家衛計委上訪。前不久,就有兩個批次到國家衛計委上訪。
5、上訪動態不易掌握。在上訪人群中,有一部分屬于過去曾經在崗、現已離崗的鄉村醫生。對于這部分人員,各級衛生部門難以掌握其行蹤,同時衛生部門也無法干預其行為。
綜合鄉村醫生要求解決老年鄉村醫生補助的理由如下:
1、國家相關政策作了要求。一是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31號)明確提出,“積極解決鄉村醫生的養老問題。各地政府可以采取補助等多種形式,妥善解決好老年鄉村醫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難問題,具體辦法由當地政府結合實際制定?!?b>二是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3〕14號)中再次強調,“合理解決鄉村醫生養老問題。支持鄉村醫生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規定領取養老金。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采取多種形式,妥善解決好老年鄉村醫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難問題,具體辦法由地方政府制定?!?/span>
2、解決鄉村同類人員養老待遇問題有了先例。鄉村醫生認為,同為在村級機構從事公益性工作的村干部、民辦教師、畜醫等同類人員,各級政府都不同程度的給予了養老補助。作為數十年如一日、為農村群眾防病治病、救死扶傷的鄉村醫生,在年老后卻沒任何其他補助(農村居民新農保除外),他們感到各級政府對其不重視、不關心、不理睬,心里極不平衡。
3、其他省份已有做法可以借鑒。近年來,各省紛紛在試水鄉村醫生養老保險或養老補助制度,其中河南、廣東、安徽、江西、陜西、寧夏回族自治區等省、自治區已經制定并實施解決老年鄉村醫生補助政策。比如:河南省對連續從事村醫工作10年以上、到齡退出、不再從事醫療衛生服務的鄉村醫生,每人每月給予300元的生活補助。廣東省按工作年限不同,每人每月補助標準為700元(10-20年)、800元(20-30年)、900元(30年以上)。安徽省對連續從事村醫工作10年以上、到齡退出的村醫,按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助。鄉村醫生認為我省既非發達省份,也非西部省份,鄉村醫生養老補助政策已經滯后于其他省份。
為穩定鄉村醫生醫生隊伍,夯實農村衛生服務網底,建議:
1、建議給予老年鄉村醫生(赤腳醫生)一定補助。根據周邊省區的補助額度,結合我省財力狀況和需要補助人數,建議對年滿60歲、且在村衛生室崗位連續工作10年以上的鄉村醫生(赤腳醫生)按照一定標準予以補助。為便于領導決策,初步擬定以下兩種補助標準測算方案:
①若按每人每月不少于200元的標準測算,則全省每年共需老年鄉村醫生(赤腳醫生)補助資金9600萬元。(200元×12個月×4萬人=9600萬元)
②若按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的標準測算,則全省每年共需老年鄉村醫生(赤腳醫生)補助資金1.44 億元。(300元×12個月×4萬人=1.44億元)
③按照連續工作10年以上、每月按工作年限補助15元/年,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最多補助300元。60歲以上的老年鄉村醫生絕大部分工作年限在20年以上,20年以下的可以忽略不計。按此測算,需要補助資金300元×4萬人×12月=1.44億元。
2、建議由各級財政分擔。為減輕省級財政壓力、增強市縣政府責任感,建議老年鄉村醫生(赤腳醫生)補助由省級、市級、縣級財政按一定比例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