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新一輪醫改應從三方面入手
文章來源:參政議政處 作者: 時間:2013-01-08農工黨益陽市委劉毅反映:最近幾年,黨和政府從關心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出發,高度重視醫療改革工作,組織多方面的專家制定了多種改革方案。但由于醫改事關重大、問題復雜,所提交的方案都難以定奪,為此,建議:
一是著力解決“看病難、看病貴”首要民生難題。
目前醫改方案制定過程中存在的疑點和分歧,應堅持實事求是和注重實際的原則,不能異想天開就和“國際接軌”,也不能妄自菲薄不求進取,要從醫療衛生事業可持續健康發展的高度來認識,從我國的現實國情出發,大膽改革,積極進取。我們的醫療改革并不是十分困難的,沒有象某些專家們認為的那么復雜,不能再往后拖了,應該以“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的精神加快醫改方案制定和審批的步伐。
關于醫療費用過高、群眾無力支付的問題,按“新農合”和城鎮醫保條件報銷后,一些仍難支付醫療費用的特困患者,民政部門可采取貼息貸款的方式救濟,待其康復后償還。這樣就不會再有患者因為支付不起醫療費用而停止治療,這也是人本精神的重要體現。
二是要以公辦醫院為主導,但必須注重發展多種經濟成分。
政府在每個地級市、每個縣原則上只辦一所公立綜合醫院,每個鄉(鎮)辦一所衛生院,防疫、婦幼保健、計生服務工作都歸入衛生院管理,不再獨立設置。政府在行政村按每千人口配一名鄉村醫生,為村民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省會城市和直轄市保留現有醫學院校的附屬醫院。中醫院、傳染病醫院、中心血站可視情況獨立設置,但急救中心沒有必要獨立設置,而只設立一個急救醫療指揮網絡機構即可。
對于政府不再支持的原公立醫院一律轉為民辦非營利醫院,同時制定促進民辦醫院發展的法律,為民營資本投資民辦非營利醫院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也可允許民營資本投資營利醫院,實行市場價格,但要照章納稅。
就目前講,我們的醫療衛生設置機構太多太濫,省、市、縣三級婦幼保健、疾病控制、衛生監督、藥品監督、計生服務等機構應合并為一個機構,執行全額事業單位政策。這樣可以節省一大筆衛生事業經費,也便于各方面工作的有效開展。全面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使全體國民都能享受到醫療費用報銷條件,同時也使縣、鄉醫院、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可羅雀的狀況從機制上得到扭轉。
三是因地制宜執行《執業醫師法》,促進我國醫療事業的發展。就目前講,我們的醫療從業人員隊伍還不能完全滿足現實需要,特別是鄉村醫生更是良莠不齊,很難達到從業要求。現在我們的縣及縣以下醫院,持有執業醫師證的人并不多,特別是鄉(鎮)和村醫生,大約90%沒有執業醫師證,都屬“非法行醫”。就是我們的醫學院校畢業生,也有很多考取不到執業證。但這些基層醫生,的確有一定的醫學知識、實踐經驗或者專長,能夠為基層群眾健康服務。因此他認為應該因地制宜執行執業醫師制度,借鑒上世紀80年代醫生培養成長的辦法,醫學院校畢業的學生,試用期滿一年后,經單位業務考核后,給予處方權,就具備了行醫資格。因地制宜執行《執業醫師法》可使原來“西醫學中醫”、“中醫學西醫”的工作得到法律許可,有利于中醫和中西醫結合事業的發展,也有利于學有專長、學有所長、個人能力的發揮,還可緩解當前基層醫療技術人員嚴重不足的問題。這是符合中國國情的,不是降低要求。
同時,由于《執業醫師法》準入門檻過高過繁,醫療事故處理過程中的舉證倒置和過高醫療事故賠償,加之懼怕引起醫療糾紛,很多醫務人員在診療過程中多采取相對保守的治療方法,醫學探索受到制約。希望在新一輪醫改方案制定過程中,考慮到上述一系列因素,修改和完善一些法律法規,給醫務人員一個寬松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