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整治非法占道經營行為要常抓不懈
文章來源: 作者: 時間:2011-03-08建議整治非法占道經營行為要常抓不懈
長沙市委 洪霞
去年11月,市政府公告中規定全市主次干道、主要公共場所、重要廣場嚴禁非法占道經營行為。通過集中整治行動,整治現場沒有出現成規模的占道經營行為,極個別違章經營業主在整治人員勸導下離開。整治后,這些地方的環境、治安交通秩序井然,沿街門店業主和過往市民一致稱好。如東塘,自去年12月3日起,徹底取締了在該處從事非法占道經營的攤販,市民們反映“道路暢通了,沒人圍著我問‘要手機不’,心情都好多了!” 但近來有一些地方又死灰復燃,出現了非法占道經營的行為,如東塘地下通道的攤販逐天增加,還有一些主要公共場所和重要廣場有類似行為。甚至看到有些管理人員不作為,聽之任之,任由攤販們隨地擺攤。
建議要保持對全市主次干道、重要廣場、主要公共場所等地段的常態化管理,進一步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機制,管理者責任包干,對非法占道經營行為發現一起,取締一起。確保馬路市場不反彈;并通過整治行動來加強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領導,凈化、美化全市環境,保護創建人民滿意城市、文明城市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