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立法若存在侵犯公眾利益條款應實行“一票否決”
文章來源: 作者: 時間:2011-03-08地方性立法若存在侵犯公眾利益條款應實行“一票否決”
農工黨省委專職副主委 陳松嶺
地方性立法是法制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推進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和保護人民群眾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隨著我國法制建設的不斷推進,地方性立法的數量和質量都有了很大的進步,對推動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保護人民群眾利益起了積極的作用。但是,通過地方性立法來保護部門利益,甚至直接侵犯公眾利益的現象也時有發生,應予以高度警惕,并且要采取強有力措施予以禁止,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利益。
由于地方性法律法規是由地方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只要半數以上人大常委投贊成票就可獲得通過,在地方人大常委會審議地方性法律法規時,有些部門為了自身利益,搞不正之風,用不正當手法拉票,使一些明顯保護部門利益和侵犯公眾利益的法律法規得以通過,其危害的嚴重性和長遠性不可低估。因此,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和制度來預防地方性立法侵犯公眾利益已是迫在眉睫!
建議:地方人大常委會在審議地方性法律法規時,針對明顯保護部門利益并侵犯公眾利益的條款,應實行“一票否決”,即只要有一位人大常委認為該地方性法律法規的某個條款明顯侵犯公眾利益,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應決定不得將該法律法規提請常委會表決,并責成有關部門召開聽證會、討論會,進行修改,直至沒有任何一位人大常委對該條款提出異議,方可提請人大常委會進行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