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醫院、重視醫患糾紛處理的建議
文章來源: 作者: 時間:2009-02-10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醫院、重視醫患糾紛處理的建議
農工民主黨湖南省委副主委 湯恢煥
2008年湖南省醫療衛生戰線是不平凡的一年,除正常醫療任務外,突發公共事件接連發生,應急醫療救治任務艱巨。
分析醫療糾紛的原因:
一、社會因素:
包括:醫療保障體系不健全,群眾自費支出比例大;醫療資源配置不合理;政府對醫院投入嚴重不足,醫院編制不夠;社會對醫院的功能及性質認識誤區,把看病難、看病貴及責難歸咎于醫院和衛生;媒體從自身利益出發,不了解真實情況的不負責任的新聞炒作。以上原因形成了“要致富、做手術,做了手術告大夫”時尚。
二、患方因素:
社會進步,人們健康意識、維權意識提高,對醫療期望值增加,因醫學專業性極強,患者及家屬對醫學行為理解程度低。本資料中因患方對治療效果不理解、醫療費用高等原因引起糾紛289例(49.70%),不愿接受“人財兩空”結局遷怒醫方,有醫療常識缺乏無理取鬧者占34.97%。
三、醫方因素:
醫方因素所改醫療糾紛占50.93%,包括業務技術不強(16.81%),溝通不到位(11.54%)責任心不強(6.45%)還有服務態度不好。未遵守操作規程,醫療收費不理解,后勤保障不到位等。
四、內部處理不到位:
大部分醫療糾紛未通過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而協商解決,導致醫院對糾紛定性困難、處罰難落實。本資料227例行內部處理(38.54%)罰款155人,通報67人,3人降職,待崗1人,辭退1人。內部處理不到位導致醫務人員責任意識不強、服務難到位。
五、防范與干預醫療糾紛的對策與建議
1、醫療糾紛的經濟、社會、制度、文化認識等諸多因素作用于醫療服務,醫患關系產生的不良后果。醫療糾紛的化解,應著手醫療體制的改革。在人民健康意識不斷增強的前提下,政府應著力構建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大醫療衛生投入,強化醫療服務監管,完善醫療衛生法規。
醫療糾紛有極深刻的機制,要從源頭上減少醫患矛盾,化解醫療糾紛,首先是國家要加大對醫療機構的投入,提高基層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水平,通過分級醫療,雙向轉診引導醫療資源和病人分流,從根本上扭轉醫療資源在大城市、大醫院集中的不利局面,減輕大醫院病人就醫的壓力。
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增強人民抵御疾病風險能力,降低人們看病的經濟負擔,通過改革有效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完善醫療糾紛處理法律法規,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事故及差錯統一賠償。
營造有利于醫患信任的社會輿論環境,引導人們正確認識醫療行為,合理調整看病就醫期望,新聞媒體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要理性、客觀、公正地報道醫療糾紛,不能為自身利益新聞炒作,過分渲染醫療糾紛的負面效應。
2、加強醫院管理,強化主動防范意識
提升醫院整體管理水平,落實各項規章制度;提高醫務人員水平和素質,培養醫德高尚、技術精通、熟悉衛生、法律的全面型人才。完善處理醫患糾紛緊急預案,發生醫療糾紛時公安、衛生、綜合處理等行政部門聯手及時控制事態,妥善化解。
完善醫療投訴、醫療糾紛接待、處理和反饋制度
3、嚴厲打擊醫鬧、強化危機管理
積極出臺依法打擊“醫鬧”政策法規和處理辦法
對嚴重干擾醫療秩序的行為,如停尸、打橫幅、聚眾鬧事、損壞醫務器材要堅決制止
部分黑勢力參與的醫鬧,公安機關要嚴厲打擊
建立司法和衛生行政部門牽頭的行政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的三調聯動醫患糾紛調解機關
醫療糾紛處理過程中,司法機關應重視專業性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而不只是法律裁定。(例)醫患關系嚴重損害社會穩定和醫療機構的秩序,請政府、政協深入調研,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規。為緩和醫患緊張關系,維護社會穩定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