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與民意]加強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提高居民防病保健水平
文章來源: 作者: 時間:2006-10-30社情與民意2006第11期(總第34期)
中國農工民主黨湖南省委宣傳處編 2006年10月30日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是履行城市社區內居民健康教育、防病、保險治療、康復等職能的服務機構,是實施各項具體公共衛生的載體,是城區公共衛生的網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不僅能配合上級公共衛生機構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且能有效預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是一項“投入小、收益大”的民心工程。
改革開放和推進城鎮化建設步伐加快之后,許多農村居民進入城區安居樂業,經商打工,他們很需要便捷、高效、低價、優質的衛生服務,也就是說,能夠小病不出社區,隨時可以就診,并得到醫護人員的保健防病咨詢與指導。為了加強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農工黨岳陽市委建議:
1、盡快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建設納入城市統一規劃之中,對于居民集中區(上萬人口以上的)依照國家標準(1萬人口配2名全科醫師)選配全科醫師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
2、完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職能,將計劃免疫接種,疫情檢測報告,網絡管理等延伸到千家萬戶,政府撥給一定的專項經費,配齊電腦,為居民建立健康檔案,及時進行健康指導。
3、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做為非盈利性醫療保健服務機構,政府部門應統一管理。由政府分管領導牽頭,建立由衛生、藥品監督、物價、民政等相關部門共同參加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分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職責,并建立檢查、督導和考核制度。
4、培養一支合格的社會衛生服務隊伍。建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技術人員準入制,定期舉辦全科醫師培訓班,鼓勵并支持醫療衛生單位的優秀退休醫師進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對于進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退休醫技人員應及時辦理執業注冊登記。
5、醫保中心應到社區服務中心設點。在擴大醫保覆蓋面的同時,讓社區居民小病就近診治,減輕大醫院的壓力,讓大醫院的醫生有精力從事疑難病研究。
6、嚴厲打擊不合格的個人診所和游醫,衛生執法監督稽查要重點打擊非法行醫行為,最大范圍地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