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與民意]我國民間中醫的困境值得重視
文章來源: 作者: 時間:2006-06-08社情與民意2006第8期(總第31期)
中國農工民主黨湖南省委宣傳處編 2006年6月7日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現有民間、個體中醫人數不下百萬,他們利用祖傳或師承的一技之長為鄉親們療傷治病,其中不乏醫術高明、身懷絕技之士,不但在當地有較高聲譽,外地也有人慕名求醫。如湖南衡陽農工黨市委舉辦的民間醫藥研究所,所里的民間中醫各懷一門治療哮喘、骨傷、血液病的絕技,患者趨之若騖;杭州一名老中醫在祖方基礎上研制出“疏肝消積散”,為許多肝病、胰腺癌病人解除了痛苦。這些民間中醫為解決當地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做出了貢獻。特別是在缺醫少藥的農村,“一把草藥、一根銀針”的初級中醫藥療法,為農民的防病治病起到了不可忽視的作用。
但是,隨著衛生部門對醫生執業的整頓,大多數民間中醫,包括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已獲得合法行醫資格的老中醫,最近紛紛被取消行醫資格,我國的中醫藥事業又面臨一次沉重的打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和《執業醫師法》的規定,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過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并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的資格考試,考試合格并經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后,才能從事中醫醫療活動。但是,現行的執業中醫師考試制度均要求考西醫知識(約占考試內容的2/5),而多數民間醫生因為西醫知識不足過不了考試關,這樣,數十萬民間中醫得不到行醫資格,不得不困守家中。
另外,《中醫藥條例》規定,中藥的生產出售要按照我國《藥品法》進行。我國《藥品法》是模仿西方藥品法設立的法律,適合于對西藥的規范,但忽視了中醫藥的特色。自古以來,中醫的基本技能就是會認藥、會炮制、會制丸散膏丹。但《藥品法》規定中醫不能使用自制丸散膏丹、不能自行炮制飲片,否則就是假藥。這將使許多老中醫和農村的偏方、驗方、單方以及許多寶貴經驗失傳,連城市醫療機構的中醫藥治療工作也受到沉重的打擊。
為了保護具有幾千年傳統的民間中醫藥和民族醫藥,我黨中央委員、湖南省人大常委戴君惕教授建議國家盡快制定如下的支持、保護、扶持、鼓勵有一技之長的民間中醫行醫的政策措施:
1、改革現行中醫師考試制度,將中醫師考試分為兩類:純中醫師考試和中西結合醫師考試。對純中醫師只考試中醫藥知識,以保證有良好中醫藥學基礎的老中醫和民間中醫能取得執業中醫師資格。
2、允許中醫使用安全有效的偏方、驗方、單方行醫、自行炮制飲片和自制丸散膏丹。
3、開辦中等中醫藥學校,舉辦培訓班,加大對初、中級中醫藥人才的培養力度。
4、逐步開放農村個體中醫行醫和個體中醫診所,不能用成立西醫院的條件來要求個體中醫診所;放寬對個體中醫院的審批限度。
5、重新審視一遍對民間中醫的執業整頓工作,在新政策出臺前,要區別情況,網開一面,對于行醫效果好、臨床經驗豐富并為廣大群眾認可的個體中醫師,放寬行醫執業的審批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