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與民意]關于長沙湘江大壩建設中預防傳染性疾病的建議
文章來源: 作者: 時間:2006-02-17社情與民意2006第3期(總第26期)
中國農工民主黨湖南省委宣傳處編 2006年1月13日
據2005年12月13日《紅網》報道,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工程將于2006年開工修建,大壩建成后使湘江水位抬高,長沙、株洲、湘潭三市同處在一個大型水庫邊緣,其作用主要是改善長株潭三市的生態環境和供水條件,兼顧旅游航運等功能,綜合樞紐工程預計投資40億元。
長沙樞紐大壩設計水位31.5米,上游段內主要支流有淥水、漣水、涓水、瀏陽河、撈刀河涉及長沙、株洲、湘潭、婁底四市所轄24個縣(市、區),人口約1200萬。主要水面積將保持在100多平方公里,原天然河道流速減緩,水體對污染物的自凈降解能力下降,河水水質變差,有利于貝類、釘螺、蚊子孳生;地下水位上升,潮濕面積增大,有利于植被生長與鼠類繁殖;加上航運興旺使外來人畜傳染源增多,農田灌溉面積擴大,人畜接觸疫水的機會增多等等,使得傳染源增多,人群感染機會增加,從而促使一些法定傳染性疾病發生與流行,影響長沙綜合樞紐河流流域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這些疾病可歸納為自然疫源性疾病、寄生蟲病和涉水性傳染病三大類。主要有鉤端螺旋體病、流行性出血熱、流行性乙型腦炎、炭疽、日本血吸蟲病、瘧疾、并殖吸蟲病、華支睪吸蟲病。霍亂、痢疾、病毒性肝炎、傷寒、感染性腹瀉等。其中,鉤端螺旋體病、流行性出血熱、流行性乙型腦炎等曾在該流域區流行,1971年以來還多次報告過人間炭疽病的發生。
為了預防大壩建成后可能帶來的上述疾病的流行,省政協副主席、農工黨省委主委姚守拙建議:除了應建設大型封閉式排污管道外,還應該切實落實以下各項預防控制措施,以將其負面影響降低到最底限度。
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我國國家標準中各種疾病的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衛生部、國家計委 “關于加強大型建設項目中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通知(衛疾控發[2002]42號)”等法律法規要求,做好預防傳染性疾病爆發的預案和預防工程措施的規劃、設計工作。
二、認真、徹底進行庫區清理。將淹沒區的居民廁所、畜圈、垃圾以及墳墓進行清理、消毒,尤其要追溯重視因炭疽病致死的人及動物,未經徹底消毒而掩埋的地方。
三、積極開展疫情監測。支流主要縣在大壩蓄水前,對主要傳染源(動物)、中間宿主進行密度和其帶毒(菌)率、感染率和水質以及人群免疫水平調查與監測,掌握本底情況;蓄水后每年繼續監測,及時發現異常情況并采取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四、強化疫情報告意識,提高對疫情的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各醫療衛生系統要及時發現、控制暴發疫情。各級政府衛生部門要及時組織疫情處理,防止疫情蔓延擴散。
五、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加強農村以管水、管糞,改水、改廁、改(禽、畜)圈為重點的“二管五改”領導與實施,使村民生活環境得到改善,減少傳染、流行病源的發生機率。
六、加強多部門、多學科合作研究,以期對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建壩后對生態環境和血吸蟲病傳播因素的影響作出更準確的預測。
七、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防病宣傳教育工作,提高群眾的防病意識。
1.開展春秋兩次以室外為主的滅鼠活動,降低鼠密度。
2、每年對高危人群進行疫苗接種,增強抵抗力,提高群體免疫水平。
3、提高疫苗的覆蓋面和有效接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