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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整合辦公用房的建議
文章來源:郴州市委 作者:袁光校 時間:2019-02-11
自2013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以來,經過幾輪的清理整改,各級黨政機關積極響應,迅速行動,按規定清理了多余、超面積的辦公用戶,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浪費,有效打擊了奢靡之風。但是,在清理過程中,也存在如下問題,造成新的浪費:一是不少單位將超過標準的辦公用房空間用磚頭或木板等材料砌墻隔開,封閉,既損壞了房屋的原有結構,又造成不必要的浪費。二是導致一些人造假,以圖應付檢查,蒙混過關,如在辦公室多放一張辦公桌、多擺牌子等。三是部分辦公用房清理后被閑置,這部分不再使用的辦公用房大多處于鬧市或者繁華街道,閑置后造成新的資源浪費,
建議:
一、按單位編制核定各單位辦公用房面積和功能用房,整棟騰出后,統一按單位性質整合搬遷,如國土、房產等部門可以在一個院內辦公。
二、由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統一負責管理,對部分整體清理出來空房整理登記造冊,并進行歸并重組、化零為整、統一調配, 按照“先調劑、后盤活”的原則,先調劑給用房緊張的單位,也可調劑給學校、醫院、社區服務用房、老年大學、圖書館,群眾文化活動室等公益服務單位。
三、盤活國有資產。對長期不再使用的辦公用房,經資產評估報批后,按法定程序,按市場規律進行租憑、轉讓、置換、開發、拍賣等最大程度的盤活國有資產。同時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