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兩會】徐慶國委員:關于改進湖南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的建議
文章來源:辦公室 作者:王家璐 時間:2021-01-26近年來,我國積極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對于化解農業風險、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提高災后恢復生產能力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湖南省政協委員、農工黨湖南省委參政議政專委會主任、湖南農大農學院教授徐慶國提出,目前我省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還存在如下問題:一是目前水稻種植等政策性農業保險賠付比例低。根據對湖南不同地區調研結果,目前參加水稻種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農戶,如果參保水稻種植田塊當年損失不超過30%的部分,其保險公司不給予理賠;如果參保水稻種植田塊當年絕收,其保險公司最多也只能理賠70%。二是目前水稻種植等政策性農業保險賠付資金不能及時到位。根據調研結果,目前參加水稻種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農戶,如果投保的稻田遭遇災害損失,其保險公司的理賠勘察程度復雜,其理賠資金不是隨時付款,往往需要幾個月甚至更長時間,其理賠資金才能到達參保農戶,理賠到戶時間長。
徐慶國委員認為,這些目前政策性農業保險存在的問題,不僅影響了農戶對水稻種植等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參保積極性,也影響了農業受災后的恢復及進一步發展農業的積極性。對此,徐慶國委員建議:
1、探索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分險種浮動費率機制。建議各級政府及政策性農業保險主管部門進一步完善制度,開展水稻糧食作物種植等政策性農業保險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增加不同賠付比例險種;對產糧大縣全面試行水稻收入保險;按照政策性農業保險的“保本微利”原則,以大數據和保險精算技術為依托,探索建立費率合理的分險種的浮動費率機制,開展農險分險種核算,對理賠支出少、利潤率較高的險種提請保險機構適當降低費率,支持農戶下年適當少繳保費,切實降低農戶保費負擔。
2、對保險公司實行年度考核機制,督促理賠資金及時到達參保農戶。建議各級政府及政策性農業保險監督機構出臺強制督促各類保險公司及時辦理理賠手續的政策措施,最長限期15天之內理賠資金到達參保農戶;對保險公司規范承保、合理理賠、服務等進行考評,建立淘汰機制,對考評差的保險公司實行末位淘汰。